李某是江苏一农民,长期以来一直在玻璃厂打工。2009年年初,他在网上认识了安徽合肥的周某,在收取了对方的钱后,为对方联系生产2万个印有“迎驾之星”的白酒瓶。27日,安徽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09年初,周某雇用邓某等人在庐阳区杏花街道五里村等地租用民房,安装酒水生产线及灌装设备,将食用酒精、香精兑水调制成低度白酒,假冒“迎驾”品牌白酒对外销售。因生产假冒“迎驾”品牌白酒需要,周某于2009年5月通过互联网找到承接玻璃制品生产的被告人李某,先后汇款130000元,要求李某为其生产“迎驾之星”白酒瓶。李某在金钱的诱惑下,为其联系生产了20000个酒瓶。2010年3月16日,李某被江苏警方抓获归案。
庭审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其制造的酒瓶尚未使用即被公安机关查获,未造成社会危害,遂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章翠翠 袁虹莉)
男子帮造假者制造2万只酒瓶获刑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8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1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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