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广州“骆驼”商标所有权人的同意,百荣世贸商户私自将“骆驼”商标下划横线使用遭到起诉。骆驼商标持有者表示,百荣世贸商户仅在该图形下方加了一道横线,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区分,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5000元。目前,北京崇文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广州某公司诉称,其经原“骆驼”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授权,对骆驼图形的注册商标拥有合法使用权。原告认为,百荣世贸商户唐先生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实施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对原告的商标使用权造成了侵害。
商标只差一线 “骆驼”起诉维权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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