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知识产权与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是不可分割的。7月6日至7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在京隆重召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是大会的主旨精神。这不仅是我国科技生产力发展的又一次深刻变革,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为此,本报特推出“解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四大关键语”专题报道,邀请业界专家学者,站在知识产权的视角分析、解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会议精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好地与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相融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创新体系
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曹新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系统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这一论断,是对我国入世十多年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总结和肯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激励科技创新的作用不断彰显,在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地位也日益突出。
从经济和产业的发展现实及趋势来看,当今世界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依靠知识产权及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国家之路,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世界发展新格局下,确立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是一个英明的决策。2006年1月9日,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宣布2020年我国要建成创新型国家,要使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由此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所以此次才会再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
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颁布实施,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此,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不仅是《纲要》的主旨,也已经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时,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这一体系包含一系列的指标,如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就是指标之一,这当然需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来实现。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全社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日益高涨,发明创造数量大幅提升,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距离2020年还有不到10年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是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鞭策和鼓舞,也是对知识产权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所寄予的厚望。
“四位一体”
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保障
许春明(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高屋建瓴地指明了“四位一体”的体系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必要支撑,其意义十分重大。
其一,在当前金融危机阴影尚未完全消散,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和国内经济略有放缓的背景下,需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及科技创新的作用,因为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只有不断创新,获得领先的知识产权,产业才能实现转型升级、文化才能实现大发展大繁荣,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宏伟目标才能如期实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其二,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国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事业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已建立较高标准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并行的保护执法机制,已拥有位居世界前列的知识产权数量和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但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协同效应和共振效果尚未能充分发挥。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正是需要我国在这方面做持续不懈的努力,推动产业、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全面进步。
总之,知识产权创造是基础,知识产权运用是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知识产权管理是手段。只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协同均衡的发挥,才能使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的功能得以充分显现。因此,必须深刻理解和践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的功能和作用,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企业主导
是提升创新能力的基础环节
李顺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
从我国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我国确立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多年来,政府各级各部门都加大了财政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以鼓励科技创新。在此次大会中,总书记强调,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实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5%以上的目标。大会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这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而作为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体,企业的创新能力强弱与否至关重要。
过去,我国的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国家科研单位与高校,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不高,许多非常有潜力的创新因为没有及时得到转化实施而落后淘汰。但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对我国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成为一项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
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是顺应时代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创新成果的最终目标是转化为产品、服务等。而只有通过企业这个主体,创新成果才能够更好地走上市场,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再次激发人们的创新热情,推动技术不断进步。政府应从宏观调控、科技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多方面加以完善,打造良好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给予小微企业更宽松的信贷资金保证,帮助企业及时将科技创新转化为产品。做好企业与科研单位的产学研用相结合,将更多好的创新成果投向市场,转化成生产力,实现效益。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建设技术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使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更加明显。
知识产权
是企业占领市场的必备武器
张玉瑞(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
我们国家的发展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只有创新,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自《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创新能力得到整体提升,但企业创新能力增速相对缓慢。2011年,我国首份《国家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在企业创新方面,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自主率仍然不高,中国企业在创新方面取得的进步仍较为缓慢。我国目前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此次大会提出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十分必要。
对于企业而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要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了解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调整以顺应市场的变化才能做强做大。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企业占领市场的必备武器。科技创新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敏锐把握市场需求,有效整合产学研力量,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各级各部门也要努力为企业的创新发展营造优良宽松的环境,要一视同仁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扎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以企业创新工作为抓手,围绕重大课题、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和重大项目的认证、申请、组织实施等,主动服务,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
有效运用
是推动企业创新的核心动力
陶鑫良(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这次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最鲜明的亮点之一,就是提出了在我国将进一步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当前在企业技术创新以及产学研用活动的任何环节和任何方面,都要绷紧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这根弦。
目前,我们要大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高层次谋划并建立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让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链中的各个重要环节都进一步发挥决定性作用,凸显企业在我国技术创新及产学研用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功能。
在如今“科技进步超速化、经贸活动全球化、知识信息产权化、游戏规则国际化”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总是站在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第一线,总在国内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战场上摸爬滚打,“对新技术、新产品最敏感”。因此,由企业主导我国的技术创新,势必更具准确度,更具前瞻性,更具竞争力。所以温总理的讲话中如此明确地阐明“产学研结合,要坚持‘产’为主导”、“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凡是产业目标明确的,要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来主导包括“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创新与产学研用活动,包括了覆盖在技术创新与产学研用活动全过程与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运用。在我看来,知识经济时代是以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并购、知识产权诉讼“三箭齐发”为典型特征的知识产权的竞争,无论是国际上发生的在微软、苹果、谷歌三大巨头之间的专利博弈的“三国演义”,还是在国内发生的“iPad”或者“王老吉”的商标系列纠纷案件,无不证明了在当今时代,知识产权不但成为了正当竞争的“倚天剑”,也常常成为对抗不正当竞争的“屠龙刀”。
知识产权
是加快技术转移的必由之路
刘海波(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温总理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要以企业为主导深化产学研结合”,为进一步深化产学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知识产权是产学研结合的纽带,若是脱离了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就变成了“无源水,无本之木”。
我国目前产学研结合的核心是通过技术转移、发挥科学技术“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质量提升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技术转移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知识产权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就像没有铠甲保护的勇士,随时可能被暗箭射杀。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对无形物主张权利的知识产权和对有形物主张权利的物权一起,共同决定着创新的收益分配。
由于普遍缺乏和企业合作的成功经验,很多大学院所根据研发成果去申请而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这一知识产权和市场距离较大,很难受到企业青睐。有较大价值的知识产权,一般都是结合研发成果和市场需求提出申请、获得授权的。所以,好的知识产权,从申请启动之时起,市场意识就贯彻其中,为企业应用服务的意识就贯彻其中。
我们也应该看到,对我国很多企业来说,要成为产学研合作的真正主导,还应该深入理解技术转移的特点,尊重技术转移的规律,敢于和善于站在技术应用方的立场提出技术需求,投入力量和大学院所一起解决满足需求的技术难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投资者的“识”、企业的“技”、中介机构的“巧”之间的有效衔接,是产学研合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规范市场
是促进企业创新的有力保障
李顺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此时,知识产权不再局限于企业自身使用,还转化成商品,变为资本与经营成本,逐步走向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这就需要建设更为规范的知识产权市场。一个健康有序、规范的知识产权市场对促进各类创新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无序混乱的知识产权市场则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转,也无益于创新。在知识产权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如驰名商标的认定、专利海盗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难以避免的,政府要不断调整政策加以引导,及时解决问题。国外如美国等国也在不断调整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我国的知识产权市场,主要存在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环节不规范,权利人权利难以保护或者是滥用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首先应在法律法规与政策层面上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环节进行规范,防止一些人钻空子,扰乱市场秩序。第二,要对权利人的权利范围进行明确,对权利的授予进行审核,以防专利海盗行为发生。第三,在执行层面上,应注意处理好市场各环节以及政策与执行方面的关系,防止扰乱市场行为的抬头,使政策能够更好地执行下去,发挥功效。
完善规则
是知识产权交易的必要前提
张玉瑞(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
30多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体系和规则,但是相对于知识产权市场的需要来说,还相当匮乏。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是知识综合性的智慧产业,这种综合性决定了相关人才的专业素质应当是复合型的,应当具有多门学科融合交叉的知识结构,即文科与理工交叉、科技与法律并举,并兼有国际贸易、情报、外语等方面的知识。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其探索、创新实践的深化尚待时日,因而对其探索、创新实践的总结、研究和推广就更有待于更多的人才作出不懈的努力。
同时,我们应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市场基础调节作用来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应加强政策引导和综合协调,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合理布局和功能多元化,完善交易规则与制度,引导专业中介组织参与交易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形成有效的保护和监管体系。
具体来说,应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对知识产权市场的指导和协调;依法建立和完善重大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审查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建立对知识产权等重大交易活动的特别审查机制,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知识产权市场的规范发展。
相关链接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性科技大会
1.1978年3月18日至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科学论断,迎来了中国科技事业的春天。
2.1995年5月26日至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正式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3.1999年8月23日至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在这次大会上,“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被确立为中国科技跨世纪的战略目标。
4.2006年1月9日至1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党中央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