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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六大体系建设:明确导向,强化地方发展支撑作用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81 次

——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纪实之二

  26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实施意见,27个省(区、市)人大发布了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几大经济区域相继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近年来,在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活力涌现的同时,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风起云涌,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本地立法,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产业、贸易政策融合。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所说的,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导下,各地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现,有效提升了地方发展的竞争实力,强化了地方可持续发展能力。

  健全体系助力地方发展

  我们是国内率先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城市,这些年来通过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谈起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为推动武汉科学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深有感触。

  2004年,武汉市在国内城市中率先颁布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对知识产权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划。随即,武汉市人大颁布了《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武汉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武汉市专利奖评选管理办法》、《武汉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暂行办法》、《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试行办法》、《武汉市专利行政委托执法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营造了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2011年,武汉市提交专利申请量达2.187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例逐年提升,专利申请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03件,提前并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任务。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护航、引导作用日益显现,有力推动了城市发展。今年4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比中,武汉名列前茅。

  时至今日,伴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和知识产权战略在地方的实施,出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越来越多的地区意识到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价值,体系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并且更加注重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强了体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融合。

  加强协作繁荣区域经济

  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无论是上海还是周边地区,都没有出现严重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的案件,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赢得了世界的赞誉。这得益于由多个省市构筑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的防火墙

  早在2005923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就已经签署,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加强协作机制建设,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等相关内容得以明确。之后签署的长三角地区关于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细化了相关工作责任,并提出了推动地方法规建设的目标,明确了加强协作的相关工作分解方案,为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随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一系列区域战略相继发布,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也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广泛开展横向协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成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新主题。

  20041229日,国内第一份跨越9省区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下称《协议》)签署。我们将全力支持,并认真按照协议的有关内容履行职责。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罗旋的话,代表了区域内各省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决心。《协议》提出了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化的新思路,开创了省际间案件移送新模式,有效整合了9省区专利行政执法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杜绝了地方保护主义,构建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仅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商品2.5万余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2551万件,涉案金额3.42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1年,泛珠三角区域内的9省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6%,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以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保障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消除经济发展地区差距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并逐步成为增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引擎。

  面向未来推动全面提升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制定重大经济项目知识产权审议政策,开展相关工作,是知识产权服务地方经济的一个新举措。建立知识产权审议机制,有助于帮助政府提高重大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保证重大经济活动顺利实施。知识经济时代的每项重大经济活动,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特别是离不开专利的支撑。为此,随着许多地方政府对这一问题认识的逐步提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制定这方面的政策作为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2006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制度机制。其后,依据相关政策,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对一些重大经济项目的知识产权审议中,及时对其中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风险提出了警示和建议,避免了地方经济的重大损失。

  如今,许多地方已经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上海市在《关于加强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建立科教兴市重大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跟踪服务、考核评价及协调机制。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暂行办法》,较全面地总结了该省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审议实践,对知识产权审查的主管部门和组织机构、重大项目的范围、审查论证内容、审查论证程序、审查论证报告的效力等进行了规定。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近年来,区域经济空前活跃,地方发展活力倍增,知识产权助推经济发展的力量,与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所发挥的保驾护航作用密不可分。持续推动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是整个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规政策体系是事业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法而生的知识产权而言更是如此。我们必须牢牢抓住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田力普的话,既是对这项工作的科学总结,更寄托着对未来工作的要求和期望。(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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