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从2003年起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7.9亿余元,资助专利申请项目133,624项,发放专项资金6.3亿余元,极大地促进了全社会的专利申请意识。截至到2012年9月,深圳国内专利申请量52398件、国内专利授权量3479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5842件,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其中PCT占全国申请总量46.29%。在资助政策的推动下,专利工作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共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0家,建设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公共平台项目44个。
(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措施。深圳市于2011年制定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80%用于资助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项目,其中以深圳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资助重点;对获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PCT专利的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此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境外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深圳市专利奖、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及版权备案、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等内容都规定了不同程度的资助资金,这些措施极大激发了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意识,提高了专利申请意识,减轻申请人的费用负担。
(二)不断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流程和操作规程。深圳市制定各专项资金的操作规程,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职责与分工、资助条件及标准、资金使用与管理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了有章可循。对申请资助的单位、个人虚报、冒领,或者以非正常申请方式套取或骗取专项资金的,规定了对其三年内不受理资助申请,并将其列入政府资金使用诚信黑名单。出台分析预警平台操作规程,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版权产业示范基地资助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切实保障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深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三)开展专利非正常申请整治。将整治专利非正常申请列为2012年重点工作,建立了非正常申请专利的申请人、代理机构的约谈机制,要求其对非正常申请的行为进行说明,责令其书面承诺不再进行违规申报,极大保证申请专利的质量,防止低水平专利的重复申请。同时,理顺市、区两级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确保市、区两级资助资金的合理运用,互为补充,共同促进。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累计投入7.9亿元受资助项目过13万促进自主创新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4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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