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方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专利行政执法是其重要的一项职权,而如何完善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规范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一直是许多地方知识产权局探索的课题。
此前,跨省市的专利侵权行为曾经一度被侵权者看成是逃避打击的“避风港”,也是地方专利行政执法中现实存在的难点。但是,随着跨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推广,侵权者难以再有藏身之地。两个月前的10月25日,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9省市在北京签署了《九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下称《协议》),这被业内和权利人认为是打通专利行政执法跨省协作高速路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如今,这一机制执行的情况如何,本报记者就此做了追踪采访。
建立新机制
“没有跨省联合执法,跨省侵权行为就难以根除,企业就难以生存和发展。”上海华篷防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蓬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当华蓬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AN防爆加油技术专利产品走俏市场不久,就在黑龙江、江苏、北京、武汉等14个省市出现了专利侵权产品。在企业看来,即使到相关各地知识产权局举报,在时间和成本上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拖累,这成为令企业苦恼不已的一块心病。好在2010年下半年,在国务院组织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此案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督办的案件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相关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求按照专利法等法规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打击侵权行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经过涉案14个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的协作执法,持续打击,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清理了侵权产品,护航了企业创新。
事实上,专利行政执法是专利法赋予地方知识产权局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权,但在近年来的专利执法实践中,包括异地的调查取证、案件移送等重要环节上,由于缺少必要的沟通机制和配合手段,协作各方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影响了专利行政执法的效率。
“九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正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汪洪向本报记者介绍,为解决跨省市执法协作的难点,由9省市共同商议,并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草拟了《协议》,设计开发了执法协作信息交流平台,经9省市共同修订完善正式形成。
“这是从机制上解决跨省市专利执法协作工作效率的一个力举。”9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中的各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共同认为,这必将为专利行政执法跨省协作打通一条高速路。目前,其作用正日益显现。
发挥新作用
打开上线两个月的9省市执法协作信息交流平台,不但有传统的文字信息系统,还有实时的视频传输系统。通过视频传输系统,可以进行远程口审、工作例会、统一指挥等工作。例如在协作机制中的一家知识产权局开庭口审时,其他相关省市区域内的证人需要出庭作证但无法到庭的,可通过视频系统参加视频口审并作证,这大大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
“虽然专利执法协作一直为国家知识产权所提倡,但如此紧密的联合、具体的规范、信息交流平台的及时配套等,是一次全新的探索。”9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中的各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认为,这为完善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规范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建立了一个功能较为完备的新的平台,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依据,不但可提高跨省市专利执法协作工作的效率,也是符合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
从基层的情况来看,协作机制已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出发,建立和完善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一直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提倡的工作导向。201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完善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2011年12月,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完善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能力的要求。从今年前9个月的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看,广东、江苏、山东、浙江、重庆、四川、北京、上海等8省市均居全国前15名。这表明,9省市各自的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也大都是位居全系统前列的,协作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
其实,签署《协议》的9省市大多为知识产权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在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省市排名中,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山东、四川等6省市居前十之列;在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GDP)省市排名中,广东、江苏、山东、河北、四川等5省市在前十之列。地方经济的发展,对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保驾护航功能的需求尤为迫切。从基层的反映看,协作机制的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权利人所认识并主动运用。
“大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积极解决社会各界反映的‘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问题,才能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创新者、广大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才能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与北京市副市长洪峰所共同强调的上述内容,深刻揭示了专利行政执法跨省协作的内涵和意义。(记者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