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和各色移动设备不断普及,阅读电子书已经变成了一件司空平常的事情。电子阅读的好处显而易见,方便检索、不占地方、随时随地读书节省时间,每当有一本书走红,就会有人在网上“求电子版”。
对于大部分持有手机、iPad的人来说,看电子书基本上是一件不花钱的东西,但是他们享受着电子阅读的福利却几乎没有人为版权付费。
2012年,作家们对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再停留在他们擅长的口诛笔伐,而是运用法律的武器,展开大规模的维权诉讼,让侵权方付出赔偿的代价。正像慕容雪村所说的,“不用忌讳谈钱,就好像钱被偷了,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呀。”
目前,作家维权联盟起诉百度文库、苹果APP STORE侵犯著作权的系列诉讼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记者获悉,作家维权联盟不仅将继续与苹果交锋,“百度手机小说”也已被列为新的目标。
对于作家维权联盟来说,韩寒、郝群等诉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14起案件一审胜诉,应属于标杆性胜利。北京海淀法院虽然驳回了他们要求防止侵权再次发生、关闭百度文库、连续七天致歉的诉讼请求,但是认定百度构成侵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长:对于负有较高注意义务的《像》书侵权文档,百度公司消极等待权利人提交正版作品,或通知,未能确保其反盗版系统运行之功能,也未能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该侵权文档在百度文库传播,使其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侵权文档未被删除或屏蔽,故本院认为,百度公司存在主观过错。
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告诉记者,告百度文库的案件判决已经生效,赔偿款已经到位。
王国华:百度那个案子已经生效了,双方也都没有提起上诉,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了。
不过百度似乎不能仅局限在百度文库防盗版比对软件的升级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手机百度小说来阅读,作家维权联盟对这个环节的侵权问题已经开始关注。
王国华:百度手机小说这块儿,链接的盗版网站也非常多,这也是下一步联盟考虑的一个方向吧。
与百度文库一审了结不同,作家维权联盟与苹果的官司仍处在焦灼状态。去年12月27日,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苹果公司在其经营的APP STORE上提供涉案侵权应用程序,供网络用户付费后下载,构成对原告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判决赔偿慕容雪村、何马等作家人民币共计41.2万元。此后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王国华:苹果公司,我们这边,都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还处于二审的阶段,侵权行为成立这块的目的我们认为已经达到了,但是赔偿数额这块一审法院确实有点太低,因为我们也比较了之前在海淀审理的案件,比如慕容雪村的,海淀法院确认的是每千字两百,而一审法院(指二中院)才几十块钱。
一批案件在上诉,一批案件在等待一审判决,还有案件没有开庭,比如韩寒就《青春》、《他的国》、《三重门》向苹果提出的索赔。
王国华:现在二批案件已经开庭完毕了,估计这个月底可能会出判决结果。
记者:这批案件是否涉及韩寒的作品?
王国华:这批案件中还没有涉及韩寒的。
作家维权联盟表示,只要苹果侵权行为存在,只要苹果不改变APP STORE的经营方式,第三批、第四批,乃至更多的诉讼将提交法院。执行人贝志诚指出,苹果的侵权不仅仅局限在APP STORE。
贝志诚:原来我们找到的是在苹果商店里付费下载的,但后来我们又发现有一些所谓免费下载的,名义上叫什么书库啊,所谓in APP的购买,也就是你下来是免费的,但在里面你要看书呢,要付钱,但这个付钱也通过苹果商店完成,这个盗版比较隐蔽,但苹果也参与分成,也从这里分30%。
苹果公司始终强调不该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应该追加在卢森堡注册的APP STORE的实际经营者itunes公司,以及软件的实际上传者为第三人或共同被告。
代理律师张辉(音):如果法院没有把itunes公司和涉案软件的实际上传者追加为本案的被告的话,我们认为法院也无法查清本案相关事实,也无法判明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信息网络侵权纠纷的司法解释,显然对苹果的观点不利,解释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用户实施侵权行为的,认定为教唆;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的,构成帮助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分析。
孔祥俊: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要是对他的教唆或帮助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要求他单独承担全部责任都是可以的。我找不到侵权用户,我就告你,是可以的。
贝志城认为,从2011年10月第一次起诉至今,显然状告苹果公司这样的涉外诉讼要耗费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精力,不要说普通的作家,大型出版商对苹果的管辖异议、申请补证、申请追加诉讼参与人等一系列拖延策略都无可奈何。如果再加上上诉、二审,以及执行,无疑还要更长的时间。但是作家维权联盟表示要将诉讼进行到底。
贝志城:我们也希望通过我们的诉讼,摸索出一条途径,让愿意维护自己著作权的机构和个人可以比较方便、快捷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