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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剑指教辅侵权单位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287 次

      3月4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致广大作家的一封信”,称近日已启动向教辅侵权出版单位的维权行动,并公布维权热线,希望更多的作家参与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教辅出版利润丰厚,整个国内市场每年达数百亿元。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表示,与教科书不同,教辅图书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范畴,即必须事先获得作者的授权,约定稿费标准后,才能编写和出版。但在这个庞大的市场中,依法获得作者授权并支付稿费的出版机构屈指可数,很多教辅编写出版单位故意将教辅和教材混为一谈,很少主动去取得作者授权,作者找上门来往往支付极少的稿费了事,或拖来拖去。而绝大多数作者不清楚教师教学用书和教辅图书需要作者事先授权,不能像教材那样先使用后付费,更不清楚教材和教辅的法律责任不同,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很多作者的著作权遭到侵犯,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教辅编写出版单位却赚得盆满钵盈。

  今年年初,文著协宣称将起诉人教社等单位教辅图书涉嫌侵权一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介绍,人教社一直将160种教辅和教科书稿酬“打包”向作家转付,并认为教辅的稿酬标准与教科书一样。文著协方面肯定了人教社多年来对教科书积极付酬的态度,但同时也对该社将教科书与教辅书打包付费的做法提出异议,认为“先授权后使用”才是教辅使用作品的前提。2012年3月8日,人教社发布公告对教辅图书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作品一事向权利人表示歉意,并希望作者主动联系人教社,领取“非法定许可”部分的稿酬。由于公告中将多年来的“未授权先使用”归结为“没有找到这样既能够服务于权利人又能够解决我社燃眉之急的平台”引起了部分权利人的不满。

  张洪波表示,教辅图书选文应该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否则,即构成对入选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出版单位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针对市场上的侵权现象,早在去年,文著权协就委托律师事务所,针对几家大型出版社未经会员和文著协授权,在教辅当中擅自选用会员作品的情况,做起诉的准备。此次发布的公开信称,该协会近日已启动向教辅侵权出版单位的维权行动,可以接受作家委托,帮助监测文字作品被教辅非法收录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维权行动。协会还专门设立了维权热线和维权邮箱,方便受理广大作家对教辅侵权的投诉。(知识产权报 记者 窦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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