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一周年之际
眼下,暑期档电影陆续上线。最新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电影票房达到50亿元,全年有望突破200亿大关。你可能不会想到,全球影视产业的发展会与在北京诞生的一个国际条约息息相关。一年前的今天,中国电影演员成龙、美国电影演员梅丽尔·斯特里普、加拿大演员费恩·唐尼等国内外表演者都在向北京致谢。
2012年的6月26日下午近16时,北京中国大饭店会议厅,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进入最高潮,当中国代表团团长柳斌杰最后一个走上主席台签署条约时,在场的各国代表报以长时间热烈掌声。自此,来自154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48个国际组织,共202个代表团的721名代表,经过7天的讨论、磋商后,在中国北京成功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争论近20年的视听表演条约是关于表演者权利保护的国际条约,它赋予了电影等作品的表演者,依法享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的权利。这是联合国机构首次选择在中国北京审议并缔结的知识产权条约,按国际惯例,该条约被命名为“北京条约”。“北京条约”将与“新加坡条约”“马德里体系”“伯尔尼联盟”等知识产权体系齐名。
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一周年之际,让我们共同回顾、铭记这一重要历史时刻,共同展望中国版权产业发展和首都版权之都建设的美好未来。
保护成果显著,世界选择北京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经过近20年的孕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诞生之路异常艰难和漫长,但中国一直以积极推动者的姿态参与其中。多国提出希望承办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时,世界选择了北京。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的认可、对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嘉许。
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始着手制订保护音像表演条约,期间,却因部分成员国家在相关条款上的严重分歧一度搁浅。直到2011年6月,各方才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于2012年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大会。2011年9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就郑重表态积极承办外交会议。经过严格的程序,2011年12月1日,185个成员国通过选举一致表决同意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
“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举行是再合适不过的。”外交会议期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赞叹,短短30年,中国知识产权基础制度的建设令人印象深刻。2008年,中国正式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事业长足发展,让世界为之侧目。北京作为中国政治文化中心,在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各方面率先垂范, 走在了全国前列。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版权产业占GDP 12.6%,作品版权登记量在国内遥遥领先。版权产业发展与版权保护水平,不仅在国内,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地位。北京拥有国内最健全的版权服务体系,由政府买单,免费为企业提供各种版权服务。据国家版权局统计,北京市政府专门从事版权管理服务的人员占全国一半以上,为企业提供版权登记、保护、贸易等服务。经过10年打造,北京多种版权公众服务、管理平台日趋成熟,在版权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字技术给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是世界性的难题。北京市版权局积极转变思路,创新技术,多途径打击网络盗版,取得显著成效。如今,北京版权保护工作正在大跨步前进,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首善之区,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打造一个高端平台,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
保障服务一流,世界感谢北京
如果说成功申办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是对中国发展的认可,那么,成功举办这一大型国际会议,则是对中国能力、“北京精神”的检阅。承办此次外交大会,北京创下我国多个“首次”,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在举办大型国际会议方面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保障水平。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次承办的第一个涉及条约缔结的外交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以及国际版权组织的高级代表团逾千人与会,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会议顺利、高效地进行,北京市成立了市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组成了由21个政府部门参加的8个工作小组,完成了31个分项工作实施方案。
这是我国首次完全按照联合国会议标准设置会场和会议设施的国际性会议。为了达到联合国在纽约或日内瓦开会时的会场标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会议技术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要求现场能够提供512个即席话筒,确保每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都能够立即发言并进行录音;要为所有会议代表提供6种语言的同声传译;需要提供全球现场直播服务,为特殊人群提供英文字幕;要为会场内所有代表团提供电源保障等等。
如此严苛的会场要求,其筹备工作难度之高自然前所未有,工作小组仅技术解决方案就做了十几个。为确保万无一失,工作小组先将设备用41辆大卡车运到郊区顺义进行模拟搭建,操作熟练后才回到在中国大饭店进行会场布置。同时,1个主会场、1个分会场和7个会议室所有话筒、音响、同传系统等都采取了双重备份方案。此外,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此次外交会议实施现场全球网络直播。为确保直播人员及设备调整至最佳状态,保证直播达到最佳效果,会议服务组与联合国日内瓦总部进行了多次测试,采取了全方位的周密安排。
7天的会议顺利进行,各项保障有条不紊。北京没有辜负世界的期待,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有与会代表称赞,会议承办方细致、周到的服务,东道主热情的款待,促进了各方在良好的气氛中达成一致。“了不起,北京外交会议的氛围非常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信息和通讯技术部门主管认为,即使在功能完善的联合国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外交会议,通常需要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和仪器调试。中方承办者组织一流的专业团队在短短3天时间内搭建起完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议中心,所有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日内瓦总部标准,而且在长达一周时间内没有发生任何差错和故障,完全是奇迹。弗朗西斯·高锐感谢中国政府对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承办工作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他认为,外交会议的圆满成功体现了“北京精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秉承这一精神,继续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
条约成功签署,世界铭记北京
世界给北京一个机会,北京还世界一个精彩。北京成功承办外交会议收获了至高的荣誉——《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成功签署,北京在推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进程中画下最浓重的一笔。这一条约的缔结,在完善国际表演者版权保护体系,推动世界各国文化产业健康繁荣,提升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舞台上的国际形象等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从国际层面,《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弥补了此前国际条约中保护表演者权利的不足,成为信息时代为表演者的声音和形象提供全面保护的国际条约,标志着表演者权利保护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制度创建走向制度完善。
在此之前,保护表演者权利的国际条约有3个:1961年的《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简称《罗马公约》),1994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和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简称WPPT)。然而,三大条约皆有不足,都对声音表演和视听表演进行了区别对待:对于表演者同意录制的CD等录音制品,他人要进行复制、发行和网络传播,必须经过表演者的许可。但表演者一旦同意以视频方式对其表演进行录制,他们将不再拥有表演者权。《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进一步完善了表演者版权保护体系,对于表演者已录制的表演,不管是以录音制品录制,还是视频方式录制,都赋予了表演者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以及广播和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视听表演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首次较为全面地解决了世界范围内视听表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原则性、系统性问题。在国际层面确立了保护视听表演的最低标准,将有利于推动影视、文艺演出、录音录像等产业的健康发展。
从国家层面,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的成功举办和《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签署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的召开是国际知识产权界的重大盛事,是自建国以来在中国举办的第一个涉及条约缔结的外交会议。会议的成功举办对于完善我国现有版权保护制度、提升国际影响力、树立知识产权保护良好形象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首个在中国诞生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大大提升了中国版权事业的国际地位,为我国赢得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侵权盗版现象一度损害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的国际形象,也直接影响了我国影视产业的国际投资环境。成功举办外交会议并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我国在表演者权利保护方面做出积极姿态,是改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国际交往的关键步骤。
从城市层面,《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签署大大提升北京的国际社会知名度和文化软实力,推进北京世界城市建设,加快国际影响力的先进文化之都、版权之都建设步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创了广阔的空间。
一年前,《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鲁炜动情地表示,152年前的“北京条约”意味着丧权和辱国,152年后的“北京条约”标志着北京的开放,民族的独立,标志着世界的进步,也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一年来, 我国主动推进著作权第三次修订相关内容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衔接,积极宣传落实《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表演者权利意识不断提升,影视内容生产持续增长,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对北京、对中国而言,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积极落实《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内容,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为契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吸纳全世界的表演人才,促进影视等文化产业发展,运用知识产权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知识产权报 作者 卢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