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8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以“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为主题的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将在9月举办。质量月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工负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等工作。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6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了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成为联合主办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部门将围绕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和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四方面,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其中,国家质检总局分工负责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施行20周年纪念宣传系列活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质检利剑行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工负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等工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举办“绿色印刷宣传周”活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总装备部组织开展武器装备质量知识竞赛、武器装备质量工作论坛等活动;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素质提升活动;共青团中央开展“质量提升、从我做起”活动;全国工商联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活动。
据介绍,今年的“质量月”活动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一是突显实效,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质量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二是扩大影响,推动城市、各类园区、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质量月”活动模式。三是打造品牌,加强策划、创新形式,真正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成品牌。四是体现特色,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