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中国好声音》(下称“好声音”)在荧屏上已完美收官,但它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它为观众带来的感官享受一样仍在发酵。
数据显示,第二季“好声音”广告总收入高达10亿元,是第一季的3倍。总决赛之夜,10条15秒的广告卖出3200多万元,最高收视率超过6.2。如果再加上授权搜狐视频独家网络传播权的1亿元和搜狐视频的2亿元广告收入,以及节目音频版权分销费用、学员巡回演唱和其他周边产品的收入,版权方和合作方无疑赚得盆满钵满。
今年暑期档,全国各大卫视平台有13档音乐选秀节目同步播出,它们大多是引进了国外电视节目模式。在这些节目中,“好声音”无疑成为佼佼者。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传总监陆伟将节目的成功归纳为高质量的节目、跨平台传播以及营销模式的创新等多个方面。不过,在其总裁田明看来,目前取得的成绩还远远不够,他们今后将着重音乐后端发展,包括艺人经纪、商业演出、唱片发行、数字音乐、现场音乐等,努力将节目做成一个华语音乐流行的平台,每年为华语音乐输出优秀人才和作品。
创新营销模式
“好声音”是在购买了荷兰节目《The Voice》的版权基础上,进行本土化设计而成。两节目在节目形式、选拔诸多环节细节上如出一辙。但在节目营销模式上,“好声音”进行了创新,实行了制播分离和利益分成模式。此外,同第一季相比,在网络播放授权上,采用了独家授权模式,而非多家授权。
据浙江卫视总编室副主任许继峰介绍,以往电视台和节目制作方合作主要采取委托制作方式,电视台付费给制作公司,制作公司在有限的资金投入下制作节目,这就容易导致制作公司在经费里抠利润,该投入的不投入,最终影响节目本身质量和收视率。为此,灿星制作创新性地对两季“好声音”提出制播分离和投资分成模式。“节目由灿星制作投入制作,电视台不用承担高风险,但要提供优质播出平台,双方在广告等收益上,进行分成。”田明表示,如此一来,灿星制作就愿不惜成本地投入制作,以最优质的节目来确保节目的收视率。
合作模式的创新让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深度捆绑,双方共同受益。今年8月份,浙江卫视凭借“好声音”首次超越湖南卫视,综合排名全国卫视第一,品牌影响力迅速扩大。不过,许继峰也坦言,这种模式存在较大风险:“因为灿星制作承担了所有的版权费用,如果节目达不到规定的收视标准,他们还将单方面担负广告商的损失。”
此外,第二季“好声音”采取了独家网络授权模式。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介绍,搜狐视频独家“好声音”项目总播放量超20亿,超过去年全网播放量的两倍,营收超过2亿元。在单项目上,刷新了总播放量、累计用户量、广告总规模、移动端规模,以及平台用户覆盖的五大行业纪录。此外,搜狐视频在第二季“好声音”基础上,打造了《冲刺好声音》《K歌之王》等版权衍生节目。
打造音乐平台
“好声音”在电视收视率和网络播放量取得的成绩不俗,但在田明看来,这还不够,在他们的构想中,这不仅是打造一档音乐节目,而是架构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上,除独家冠名企业加多宝、网络独播平台搜狐视频外,还有明星导师、中国电信、中国建设银行、联想、壹基金、凡客诚品、恒大音乐等其他众多合作方。
田明进一步解释,“好声音”不止是一档音乐选秀节目,更是要打造“好声音”+“好歌曲”模式的华语音乐流行平台。基于这个平台,将形成一条完整的音乐产业链,中国内地所有相关公司都通过这个平台获得歌曲和歌手,将给唱片公司、艺人公司、演出公司带来新鲜血液,最终带动整个华语流行音乐的发展。明星导师的加入,就是这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邀请明星导师共同参与到学员演唱会、音乐剧、线下演出等环节中来,明星导师借助自己的资源,帮助打造全产业链,这也是中国好声音同其他综艺节目相比较大的不同之处。”田明介绍。
此外,要打造全产业链,还需衍生品和周边产品的开发。据陆伟介绍,灿星制作制定了详细的品牌拓展计划,包括全品类版权衍生产品生产、合作与发行,目前已经和银行、通讯、化妆品、饮用水等领域的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此外,“好声音”与中国电信合作推出百城百场演唱会,已经在一些城市开始亮相。另外,与联想合作开发的“好声音”音乐手机也将面世,用户可在指定渠道下载学员正版音乐,进而实现灿星制作与手机生产商、电信运营商三方参与利益分成。
在陆伟看来,正是由于“好声音”打造全产业链计划,将各个参与方变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推动节目做强做大。(记者 姜 旭)
(编辑:刘珊)
好模式不等于好节目
《中国好声音》《中国梦之声》《快乐男声》……今年的暑期档,13档音乐选秀类节目轮番上阵,成为各大卫视平台的亮点。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节目中大多数是引进国外的节目模式版权。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高价购买他人模式版权的节目,并非都取得了成功,能像《中国好声音》这样创造收视佳绩和巨额收入的,只是少数,大部分节目仍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
在这些节目中,《中国好声音》被视为成功的典范。10亿元的广告收入、最高超过6.2的收视率,10条15秒广告累计吸金3242万元,这档购买荷兰《The Voice》版权后,又经本地化运作的节目,俨然成了一台吸金利器。取材于《美国偶像》的《中国梦之声》虽未取得上述佳绩,但也表现不俗,最高收视率达2.0,冠名费达到近亿元。
不过,其他大多数节目表现平平,与引进模式的高投入相比,收效并不明显。《中国梦之声》总导演王磊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10多档同类型节目,几乎在同一时段比拼的情况,在节目版权方所在国,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舞林争霸》总导演徐向东看来,一个好的节目模式需要多年积累和打磨。国内机构一窝蜂似的抢夺国外节目模式,砸进钱不一定见到效益。
或许是因为节目模式引进后收效参差不齐,而每一次引进节目模式后往往引发新一轮同质化竞争,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被业界称为“加强版限娱令”。其中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个。
“引进节目模式版权,风险与机遇并存。”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对记者表示,购买版权需要大量资金,但买回来运作不好,就会失败。好模式不代表一定成功,好的节目需要精品制作,能和观众产生情感共鸣,再加上营销模式创新,这些因素一个都不能缺。
针对引进节目模式成功率不高的现象,陈少峰分析,部分原因在于国内电视台和制作机构的制作能力有限,好的创意和想法无法落地。由于购买国外版权资金通常较大,规模不大的公司和资金有限的电视台很难有庞大的资金支持整个项目的运转,只能在很多环节进行压缩,最终导致节目质量同国外节目相差甚远。此外,节目模式引进来后,还要进行本土化结合,否则就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很多节目引进来没有取得成功的一个原因就是本土化工作没有做好。”陈少峰表示。
“高价买了他人模式版权,如果运作不好,照样不会赚钱。”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传总监陆伟表示,节目模式好比是一个框架,它最大的作用是将一个制作团队紧密联接起来。正如一个产品的生产线,买了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还需要精选原料,提高员工技术。“因此,引进节目模式版权后,需要制作团队将创意、个性、本土化元素共同糅合在一起,绝不能生搬硬套。”陆伟表示。(记者 姜 旭)
编后
虽然《中国好声音》《中国梦之声》……无不是引进模式创造的佳绩,但是巨资引进模式后引发的同质化竞争更令人堪忧,以致引来了“加强版限娱令”。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个。
善善从长,本无可非议。国外的模式好,国内可以引进;一个节目收视率高,兄弟电视台可以借鉴。但是,引进借鉴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习什么,创新什么,还有待业界在实践中总结。如果巨资引进,只是依葫芦画瓢,没有本土化的结合,没有顺势而为的创新,结果很可能南桔北枳。如果借鉴他人,只是照抄照搬,不仅难取其精华,还有侵权之虞。
《中国好声音》为国内引进节目模式提供了一个范本。它的成功能否复制还不得而知,但是它的经验必能对国内电视节目的引进创新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