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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存亡有时?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54 次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日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Gary BeckerEric Maskin称他们并不赞成软件专利这一做法,他们认为这将为行业带来的阻碍要多过于推进。Gary Becker表示,软件专利的出现可能会让那些软件开发者丧失了最初开发软件的激情--因为他们认为既然自己的版权无法得到保证,那么何必花这份心思。

不过,Becker表示自己同意开发者要求使用者支付一定费用的作法。

 

  Eric Maskin则指出,软件行业的发展是持续不断的,所以软件专利的出现则会引起部分环节的脱节。

 

  除了这两位经济学家之外,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等激进组织和著名商人Mark Cuban也对软件专利的出现表示不满。而对于谷歌公司,虽然它也赞同没有软件专利的科技行业将会发展地更好,但它自己却常常用软件专利来打压自己的竞争对手。

 

 

有人先下手了:

 

是福还是祸?新西兰宣布软件不再具有专利性

腾讯科技

 

  据国外媒体报道,新西兰政府周三在一项通过的法案中宣布,今后在该国范围内开发和使用的软件将不再具有专利保护性质。新西兰规模最大的IT代表机构“IT专家学会”(Institute of IT Professionals)称对此感到欣慰,并表示该决定去除了阻止软件创新领域的一个主要障碍。

 

  新西兰上述新规定,以补充条款形式得以通过,这意味新规定将对新西兰现有专利法加以修订。

 

  新规定确立了三项基础原则:

 

  1、计算机程序不是技术发明,也不是这种活动意图的生产方式。

 

  2、章节1禁止为任何技术发明或生产方式提出申请,其范围适用于在专利或申请中含有同计算机程序相关的内容。

 

  3、在专利或申请中含有同计算机程序相关的内容中,如果其中所声称发明完全基于一款计算机程序。

 

  新西兰商业部长克雷格·弗斯(Craig Foss)在《新西兰先驱报》撰文称,在向IT产业咨询后,他决定从新西兰专利法中移除软件专利保护内容。弗斯说:“这些调整,能够确保法案内容与新西兰商业常务委员会的意图一致:即建议计算机程序不再具有专利保护性质。”

 

  维基百科(Wikipedia)的相应词条内容显示,在全球绝大多数中国家中,对于涉及软件创新的专利申请都或多或少有一些限制,但对于软件专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以美国为例,美国专利法将“抽象理念”排除在外。而这一描述,也常常被用来拒绝某些软件专利申请的正当理由。在欧洲,“计算机程序类别”不得提出专利申请,且欧洲专利局规定,如果某款计算机程序无法在现有硬件、软件互动基础上具有“更深远技术影响”,则此类程序不得提出专利申请。

 

  新西兰政府的上述最新举措,实际上是表明了这样的态度:该国政府认为,现有法律已经对软件提供了足够的保护,而软件专利只会阻碍技术创新,原因是软件专利持有人能够对其他科技公司提起法律诉讼。

 

  在新西兰软件专利修正法案出台过程中,新西兰商业常务委员会接到了大量建议,称计算机程序成为专利后,不但将阻碍技术创新,而且不利于市场竞争。新西兰互联网产业管理机构“互联网新西兰”(Internet New Zealand)表示,新西兰去除软件专利保护后,使多年来软件开发商、监管部门以及国际软件巨头之间的“扯皮”现象将走到尽头。

 

  新西兰最大的软件出口商Orion Health也表示,对弗斯的最新决定表示欢迎。Orion Health首席执行官伊安·麦克莱(Ian McCrae)认为,当前软件专利保护的弊端已经非常明显。麦克莱说:“你或许会觉得应该为自己软件增加一项新功能,但你却不能这样做,因为已经有人为这项功能申请了专利。整体上看,软件专利无法提高生产力,相反却经常在技术创新道路上扮演绊脚石的角色。”(中涛)

 

若没了专利,软件保护又该如何:

 

 

关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思考

中国计算机报

 

  一直以来,软件企业之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从未平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软件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之一。

 

  近日,全球知名软件厂商之间与专利相关的诉讼频频发生:微软以拥有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数项专利权为由,向三星的每部Android智能手机收取15美元专利使用费;苹果向HTC、三星以及摩托罗拉等公司发起诉讼,称其侵犯了苹果iOS操作系统多点触控专利权;谷歌正积极收购无线技术开发商InterDigital公司,也正是着眼于其专利技术。此外,为应对日益增多的专利诉讼,谷歌近日还从IBM手中购得了1030项专利。在这一系列关于软件知识产权的事件背后,是这些软件巨头对软件技术、产品以及市场利益的争夺。这为我国软件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也为我国加快制定和实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目前,尽管我国软件产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但相对国际龙头软件企业而言,我国的软件骨干企业仍然相对弱小。但这也给我国软件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它们在企业发展初期就开始强化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保护策略,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软件企业自身的角度看,首先,加强自主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软件企业应积极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加强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政策、资金、技术创新、研发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营造软件企业发展的良性环境。其次,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专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和充裕的研发管理经费,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制度。

 

  从软件产业总体发展的角度看,一是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健全与软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力度,通过行政手段打击软件盗版行为,运用司法审判等方式保护软件企业和软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发挥中介机构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联合企业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代表企业应诉和进行知识产权谈判,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制;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对机制,制定积极有效的知识产权侵权和盗版反应机制,加强企业、政府以及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反应机制和应对措施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搭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切实改善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四是积极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高校应加强知识产权软件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五是进一步加大对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软件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鼓励软件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制,提高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灵活运用能力,使其有能力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软件知识产权竞争中争取到有利地位。(作者: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研究所 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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