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中,要求注重专利研发,带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中,要通过物联网关键技术的专利研发,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骨干企业,提高我国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引导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该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鼓励第三方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的市场化。通过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物联网带动性强的特点,加强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TD-LTE、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带动产业规模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在该试点工作中,要根据《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大纲》中的要求,切实注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加强与国家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云计算示范城市和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等工作的统筹,推进这一工作协调发展。(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