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行业要闻

广州获“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506 次

12月10日,国家版权局正式授予广州市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成为广东省第一个获此荣誉的城市,也是全国第6个被授予的版权示范城市。

国家版权局在《关于同意授予广州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的复函》中指出,广州市委、市政委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将版权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报建格局,充分发挥了版权工作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持与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经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广州市符合规定条件,同意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同时提出希望,要求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深入开展版权知识和宣传普及工作,加大版权执法力度,保障著作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版权保护队伍和版权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版权产业集群,推动智力成果的创新与运用,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全面发展。

据悉,广州市自2011年启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积极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全市创建大格局,整体提升了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创建工作的开展,对全市各行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广州聚集了全省97%的科研机构和主要高校,现有两院院士65人,国家和省级工程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分别达138家和71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11年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是华南地区人才、教育和科技创新资源最为密集的中心城市。

近年来,广州市版权产业迅速发展。2012年,全市版权产业增加值达1957.5亿元人民币;2013年1至7月,广州市软件产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902亿元,同比增长25.75%。为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广州加大版权服务体系建设和版权登记资助力度,每年划拨200万元作为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专项资金。截至今年10月底,完成作品登记及资助作品8300余件,作品登记量超过广东全省总量的50%,累计资助金额已超过439万元。此外,率先在全国建立版权纠纷行业调解,建立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市、区两级法院8个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基础上,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版权纠纷调解的司法确认,推动版权纠纷调解处置机制的建立,有效提高了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中的版权争议解决效率。另外,版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步推进,已累计投入3174万元,全面完成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姜旭)

下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