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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再聘10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405 次

2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举行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聘任仪式,聘任丛斌、李未、李立浧、李树深、陈凯先、林忠钦、赵继宗、黄其励、曹湘洪、雒建斌等10位“两院”院士为第二批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新聘任的特邀专家颁发了聘书。

周强指出,开展科学技术咨询工作是确保知识产权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专业科技问题日益复杂和广泛,建立科学技术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为审判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技术支持,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司法公正;开展科学技术咨询工作是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科学技术专家在相关领域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威望,他们提供的咨询意见,有助于当事人客观、全面地认识案件事实,自觉接受裁判结果,减少对办案的种种猜疑或误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要继续把健全完善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制度,用创新的理念和开放的思维,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工作细则,适时建立咨询专家数据库系统,积极探索有利于专家参与法院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专家咨询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韩启德在仪式上强调,正确认定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需要科技界和司法界的密切协作。知识产权是一项法律权利,涉及复杂的财产利益关系,与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唯有依法确认、依法保护,才更有力,才更有效。2010年以来,中国科协与最高人民法院携手开展深入合作,推荐院士专家为相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取得积极而有益的成果。

据了解,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聘任了11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分别为:马国馨、王玉明、白春礼、左铁镛、朱高峰、李国杰、杜祥琬、赵忠贤、钟南山、袁隆平、戴景瑞。截至目前,21位“两院”院士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记者 魏小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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