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的3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期间,中国专利事业初期的参与者们密切关注着会议的进程。3月12日,专利法草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利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寿康在晚上得知这一消息后,兴奋不已。第二天早晨,不顾天气寒冷,他赶到当时还在西郊八里庄的中国专利局,只见鞭炮齐鸣,人们欢欣鼓舞,迎接中国专利法的诞生。
弹指一挥间,30年一路走来,30年的发展证明了中国专利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自1985年4月我国受理第一件专利申请以来,截至2013年底,我国受理和授权的专利分别达到1309.4万件和742.6万件。数据的变化,彰显出我国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也彰显出专利制度给我国带来的巨大变化。
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专利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高度评价了中国专利法颁布30年带来的成绩和变化。他指出:“30年来,随着专利法深入贯彻实施,我国专利创造能力不断提升,特别是企业作为专利创造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专利法的实施,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激励发明创造,促进对外开放和共享人类文明成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史功绩 铭刻史册
让我们穿越时光的隧道,回到30多年前。
1978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央决定建立专利制度,由当时的国家科委负责筹建工作。同年12月,时任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的武衡率团赴日本考察归来,专利法的制定工作正式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由武衡直接领导、宋永林任组长、包括郭寿康等8位成员的专利法起草小组成立了。共同的目标让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们聚在一起,共同的理想让他们不计回报地投入到专利法起草工作中。从1979年3月一直到年底拟定出第六稿草案,专利法起草小组基本上是全脱产工作。此后,小组不定期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修改,直到1981年3月修改出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第十一稿草案。随后专利法草案修改的具体工作由中国专利局的法律部门负责,草案内容的修改主要由国务院的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或法制局组织进行,但是每次修改或有小组成员参加,或征求他们的意见。
经过将近5年时间的筹备,凝聚无数人的心血——1984年3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专利法草案。那晚,所有参与者难掩兴奋。在中国大地上,一部完整的现代化专利法宣告诞生。
中国专利法的颁布,在国际上也得到很高的评价。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认为,中国专利法的通过是“历史性的成就”“是国内外瞩目的一件大事”“集中了当代的和通常采用的最明智的解决方案之大成”,而且“措辞巧妙简练”“以令人羡慕的简明措辞非常明确地起草出来”。
专利法颁布之时,恰逢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作为一项释放创新活力,融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专利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断完善。1992年,为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0年,为进一步适应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形势,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08年,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我国又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目前,专利法的新一轮修订正在进行之中。为配合专利法实施,我国也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防专利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专利审查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法规规章。专利法及其配套规则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顾专利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出,专利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发展和完善,都与我国改革开放密不可分,都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
一路前行 成效卓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专利法颁布实施以来的30年,我国社会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翻天覆地的转变,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30年来,伴随嫦娥奔月,蛟龙探海,我国重大科技成就不断涌现。这其中,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赋予了通过产权制度变迁释放创新活力,帮助中国快速引进外来投资和先进技术,推动经济跨越发展,在新经济时代实现“民族复兴”的光荣使命。
事实证明,专利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显著提高了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极大地增强了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大幅攀升,专利审批能力显著增强,已逐渐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专利申请受理量和专利授权量快速增长。专利制度实施之初的1986年,我国3种专利申请受理量仅为1.8万件,专利授权量仅为3024件。2013年,我国仅发明专利申请受理达到82.5万件,连续3年位居世界首位;共授权发明专利20.8万件。2013年,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2.1516万件,跃居世界第三位。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3年底公布的统计,全世界有效发明专利申请约235万件,其中中国占27.8%,美国占23.1%,日本占14.6%,韩国占8%,欧洲占6.3%,其他占20.2%。国内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利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企业创新活动和专利工作,越来越多的企业视专利技术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专利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企业专利数量不断增加,专利质量稳步提升。
30年来,我国专利运用能力大幅提升,不仅涌现出一大批善于运用专利制度参与国际竞争的优秀企业,而且在实践中探索出专利池、专利托管、专利保险、专利拍卖等多种专利运用新模式。2013年,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54亿元。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连续15届评出210项中国专利金奖。其中2013年评出的25项金奖项目新增销售额1095亿元,新增利润371亿元。这表明,专利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性因素,并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
30年来,我国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专利法律制度。与此同时,还立足国情,探索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专利保护模式。在司法保护方面,1985年至2013年,全国地方法院受理和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分别为44.9万件和43.7万件。在行政保护方面,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了“雷雨”“天网”等执法专项行动。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2013年,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办案量共1.6227万件,切实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成绩背后,仍有问题。例如,高附加值、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不多;推动专利产业化、资本化、商品化的机制不畅,效果不佳;专利保护的实际效果与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等等。这也恰恰是我国未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推动专利工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入口。找准这些切入点,我们不仅能化解问题,而且能收获更多。
走过30年的辉煌,书写30年的成就。面向未来,专利法将释放更多创新活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必将跃上新的台阶。(记者 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