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电动剃须刀知名制造销售商,世界电器巨头飞利浦公司针对我国超人集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剃须刀早已成为适龄男性必备的个人护理用品,而电动剃须刀相较于传统的剃须产品具有安全便捷等优势,自问世以来更是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背景下,像电动剃须刀这样的小型电器,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市场。目前,电动剃须刀品牌种类繁多,其中知名的就有飞利浦、飞科、松下、超人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众多厂商之间难免发生摩擦。
日前,电动剃须刀市场上两大生产销售商——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飞利浦公司)与位于浙江的超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超人集团)就因一起专利权纠纷而对簿公堂。飞利浦公司以超人集团侵犯了其名为“剃须器”的发明专利为由将后者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200万元人民币。日前,深圳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电须刀引发专利战
电动剃须刀作为一种日常护理用品,舒适度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品时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近年来,飞利浦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发现超人集团生产的部分剃须刀产品涉嫌侵犯了飞利浦公司名为“剃须器”的专利权,而这一专利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消费者在使用电动剃须刀时的舒适程度。
飞利浦公司在起诉中称,1995年7月,飞利浦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剃须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95190642.9。该申请经法定程序公告审查后,于1999年12月22日获得正式授权,保护期至2015年7月12日。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专利检索查询到涉案专利的相关信息。在该专利的说明书中载明:“本发明涉及一种剃须器,它具有一个带有托架的壳体,该托架上安装有至少一个剃刀组,该剃刀组包括有一个外切刀和一个可被驱动相对于所述外切刀旋转的内切刀,还设有一个包围外切刀的皮肤支持框,所述外切刀具有至少一个入须口并安装成可相对于托架运动,所述内切刀与所述外切刀弹性结合。”
飞利浦公司认为,在本发明出现前,已知的剃须器的皮肤支持框是由剃刀组安装在其中的托架的开口边所形成的。涉案专利中的皮肤支持框用于在外切刀在皮肤上移过前稍微将皮肤绷紧,使要剃的胡须较好地竖立起来;皮肤支持框的另一个功能是支撑外切刀周围的皮肤,保证作用在外切刀上的压力不会太大,更有效的控制了外切刀上的压力。因此,本发明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显著的技术进步,并且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受飞利浦公司委托,其代理人对多款“超人”牌剃须刀产品进行了公证购买。经分析比对后,飞利浦公司认为“超人”牌部分剃须刀产品的技术特征与其95190642.9号专利权利要求4-7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一一对应,已经落入了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飞利浦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超人集团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制造、销售(包括出口)、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的剃须刀产品,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以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飞利浦公司指出,单是超人集团生产销售的SA 7133和SA 7132型产品,在天猫网页记载的总销量超过40万台,销售金额超过3000万元,按照行业平均利润率7%~7.5%计算,超人集团获利在200万元以上。而超人集团被控产品有十余款,实际获利远超索赔额。
超人集团对飞利浦公司的侵权指控并不认可。本案庭审时,法庭对涉案的飞利浦及超人产品进行了比对,双方就超人集团产品设计是否侵犯飞利浦公司的专利权展开了辩论。超人集团认为,飞利浦公司的专利中,皮肤支持框需要做特定的枢轴转动,且支点固定。而超人剃须刀托架上的凸点与圆形剃刀组的凹槽之间有较大的缝隙,转动的轴线时刻都在晃动,并没有固定的支点。飞利浦公司则指出,超人SA128型的剃须刀中,凸点与凹槽之间的缝隙是由于工艺因素造成。此外,超人还设计有一个凸点,使得其产品的皮肤支撑框不能做大范围的摆动,依然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
小电器背后大市场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均为中国电动剃须刀市场知名生产销售商。其中,总部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飞利浦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公司之一,2013年全球销售额达到约233.3亿欧元,而个人护理产品的销售额约为15.35亿欧元。飞利浦公司早在1920年就进入了中国市场。目前飞利浦已在华累计投资总额已经超过34亿美元,在中国建立了35家合资及独资企业。
而总部位于浙江的超人集团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主要经营个人护理器具、卫浴器具和家用小家电,在国内设有二十多个分公司。其中,电动剃须刀是超人集团的王牌产品,“超人”牌电动剃须刀曾先后获得“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曾连续12年被国家统计局确认为“中国剃须刀行业第一品牌”,产品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早在2006年,超人集团就明确表示要向飞利浦公司电动剃须刀行业全球老大的地位发起挑战。据了解,当时超人集团的电动剃须刀产品已经连续9年位居国内电动剃须刀自主品牌销量首位,2005年在中国市场上“超人”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1%,而且在德国和美国两个市场的占有率也分别达到了15%和10%,在全球销量仅次于飞利浦、博朗、松下之后,位列第四。
近年来,随着飞科等多家国内剃须刀企业的崛起以及日本松下、德国博朗等国外电器巨头的发力,超人集团电动剃须刀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但依然稳居中国电动剃须刀市场品牌前六的位置。
中国产业调研网刊登的一份《中国电动剃须刀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4年)》显示,根据相关人口数据测算,中国大陆目前15岁以上的男性人口数量超过5亿,这个庞大的群体正是剃须刀的目标人群。国内剃须刀市场(含手动市场和电动市场)的规模已经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剃须刀产品的人均年消费可达20元,而且预计这个市场的容量每年还将以10%的速度增长。
同时该报告指出,剃须刀虽小,但是剃须刀行业的竞争态势却一点也不比彩电、空调等大家电行业弱,目前的品牌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个,加上不知名的,甚至可以达到上百个。目前整个剃须刀行业形成了国内外品牌交错共存的局面,国际品牌占据高端市场,民族品牌局限于中低端市场,总体呈现国内品牌占主导、国外品牌以补充为主的竞争局面。国产品牌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缺失情况比较严重,尤其在电机等核心技术方面的缺失导致产品档次低。
记者联系到飞利浦公司的代理人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睿,罗睿表示该案已经在深圳中院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目前还在等待最终结果。(记者 赵世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