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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联盟三诉苹果 索赔超千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413 次

备受本报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联盟(下称联盟)起诉苹果侵权一事又有新进展。记者从联盟获悉,222日,联盟对苹果公司提起第3次诉讼,涉及麦家的《暗算》、《风声》,韩寒的《青春》、《他的国》,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等共计26部作品,索赔金额1100余万元。据悉,联盟还将于3月初再次提出对苹果公司的诉讼,索赔金额达2600余万元,加上此前于去年10月诉讼索赔的650万元及去年12月索赔的1100余万元,总共索赔金额达5400余万元。
    
涉嫌盗版 再提侵权诉讼
    
“据我们了解,早在2010年初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上线不久,就有作家发现自己的作品被苹果用户下载。开发者把没有经过作家许可的作品上传到应用商店,而商店并未对作品的权利进行审查,便有偿提供给用户下载,从收益中分得30%,余下70%归开发者。”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苹果的用户大都是有较强消费能力的白领,苹果的iOS设备在我国已有近2000万用户,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应用商店里面卖的是盗版图书。据了解,苹果应用商店里一些畅销书的盗版软件总下载量多达上百万次,对作家造成的损失和非法牟利就是上百万美元,这严重冲击了正版图书的销售市场。
    
“针对此情况,从去年7月联盟给苹果公司发出第一封律师函后,苹果只派出了开发者相关部门与我们联系,表示其与开发者的协议里要求开发者保障上传内容的合法性,可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复。再给他们发律师函或者邮件,对方也只是说我们的函件不符合他们的格式。”贝志城表示。
    
合理索赔 维护作家利益
    
据贝志城介绍,互联网上对著作权的侵犯一直面临赔偿金额偏低的问题,所以,这次诉讼提高了索赔金额。“我们希望法院能够给出公正的判决,让著作权人更愿意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即使联盟主张的数额全部获赔,也不能弥补苹果公司给作家、出版社、经纪公司、销售商等造成的损失。”贝志城表示。
    
对联盟诉苹果侵权一事,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一直在关注。他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网站运营者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涉案作品是侵权作品还提供下载,从中获利,属于侵权行为。苹果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提供作品有偿下载,从中获取30%的利润,显然已构成侵权。”
    
但他同时也表示,联盟要想打赢官司,也面临不少困难,其中最关键的是如何证明苹果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其次,还要确立侵权主体,由于苹果应用商店软件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所以还要确定是否追加第三方侵权人。
    
对此,联盟的代理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说:“为解决取证问题,我们首先在公证员监督下去了一个苹果专卖店,购买了苹果的产品,然后到公证处,通过播放器登录APP Store,对相关作品下载保全,一切都是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完成的。”
    
不过,于国富还表示,起诉苹果公司将面临送达时间长和审理期限长的问题,所以联盟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相关链接:
作家联盟维权行动
  201174日,“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在京成立。该联盟宣布,以非赢利的第三方公司的形式为作家争取权益,系统化地和数码领域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斗争。由于数字出版大背景下的盗版问题严重,该联盟的一系列维权行动受到业界关注。
    2011
10月,联盟提起第1次起诉,包含6位作家23部作品,索赔650万元。
    2011
12月,联盟提起第2次起诉,包含4位作家37部作品,索赔1191万元。
    2012
2月,联盟提起第3次起诉,包含4位作家26部作品,索赔11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