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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公司申请刘翔商标遭拒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34 次

       早在飞人刘翔”3岁时,他的名字就已经被上海一家公司注册成了商标。现今,在刘翔成为家喻户晓的体育明星之时,耐克公司想将刘翔亲笔签名的刘翔商标申请注册,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驳回。因此耐克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

  在27日的法庭上,商评委称,早在198673日,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就向商评委申请注册刘翔牌商标,申请注册的种类为服装类,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7年。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商标由刘翔牌汉字及鹰图形构成。商评委认为,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商标,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有关联,而且二者均使用于服装类商品,所以驳回了耐克公司的申请。

  耐克公司不同意商评委的说法,他们认为,经刘翔本人合法授权,该公司有权把刘翔的姓名、形象作为商标进行商业化使用。公司代理人表示,基于刘翔的巨大知名度和耐克公司在全球的影响力,消费者不会把耐克公司申请的刘翔商标和在先的刘翔牌商标混淆在一起。

  而商评委代理人坚持认为,不管刘翔的知名度有多高,都不能侵犯在先商标的权利。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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