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姜堰市高明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寄来的“GMCN”商标异议裁定书和“GMQS”商标异议裁定书。至此,高明公司在当地政府和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历时三年的跨国商标官司终于告捷。
高明公司位于江苏省姜堰市大伦镇申扬村,由孙成高、孙成明兄弟俩创办,专业生产机动车离合器片、刹车片。公司成立伊始,兄弟俩就为产品设计了商标,用两人名字最后一个字的拼音声母大写组合,即“GM”。7月份,在江苏省姜堰市蒋垛工商分局的全程指导帮助下,兄弟俩把产品商标定为“GMCN”和“GMQS”,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2006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向世界公示这两个商标时,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就“GMCN”和“GMQS”两个商标提出异议,认为这两个商标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驰名商标“GM”构成近似,并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了数万字的资料。对此,江苏省姜堰工商局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多次研究“GMCN”和“GMQS”商标应诉问题。
高明公司依法委托北京兰台恒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在规定期限内均作出了答辩。2009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裁定: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3605401号“GMCN”商标和第3605402号“GMQS”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兄弟联手打赢美国通用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9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211 次
上一条 :
华谊音乐被诉侵犯商标权 袁涛:原告太恶心
2010年07月19日
下一条 :
曼谷查封冒牌皮包销售店
2010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