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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TT”注册再次遇阻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454 次

德国奥迪股份公司(下称奥迪公司)的“TT”商标可谓命运多舛。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份终审判决中认定奥迪公司申请领土延伸保护的第G896488号“TT”商标指定使用的陆用运转器,与自然人张某在先注册的第4430850号“TT”商标核定使用的陆地车辆用离合器等汽车配件类商品不构成类似(详见本报201212286版相关报道),奥迪公司的另一件“TT”商标申请又被驳回,理由是该商标指定使用的汽车、小汽车等商品与第4430850号“TT”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

 

据了解,奥迪公司于20072月提出第5922485号“TT”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汽车、小汽车、车辆轮胎等商品上。但该商标申请随后被驳回,理由是该商标与在先注册的第G491029号“tt toys toys”、第4430850号“TT”以及第5825586号“新雅途.TT”商标构成近似。奥迪公司对此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商评委审理认为,奥迪公司申请的“TT”商标与“tt toys toys”、“新雅途.TT”商标存有差异,可以区分,而且申请使用的“汽车轮胎”商品与第4430850号“TT”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构成类似,但与该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他商品与第4430850号“TT”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并据此决定核准奥迪公司第5922485号“TT”商标注册在车辆轮胎上,其余商品上的申请则予以驳回。

 

奥迪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该院已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奥迪公司在庭审现场称,商评委认定其“TT”商标与第4430850号“TT”商标所指定使用商品构成类似的决定内容错误,而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内容对涉案相关问题已有明确认定,因此其涉案“TT”商标指定的所有商品都应被核准注册。商评委则坚持其被诉决定所认定的内容。

 

截至发稿时,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杨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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