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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双重喜庆”终审遭驳回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5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28 次

    重庆是我国的行政区划地名,但同时在中国文化中也有双重喜庆之意。当被作为商标申请使用时,重庆能否以双重喜庆之意被核准注册?还是与地名具有唯一的对应联系?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终审判决重慶建工商标不予注册,结束了重慶建工长达3年的申请注册之路。

  申请注册的商标为重庆玺升公司于2009年申请注册的第7465394重慶建工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寻找赞助、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等服务上。在注册申请被驳回后,重庆玺升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了复审要求。在复审中重庆玺升公司认为,重慶有双重喜庆的涵义,申请商标中的的繁体字,重慶建工相结合,本身已经具有显著性和特定的指向性,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另外,为了避免与行政区划地名起冲突,重庆玺升公司表示可以放弃重慶建工字和字的商标专用权。

  然而商评委并未因此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商评委在驳回裁定中指出,作为由纯汉字组成的商标,申请商标重慶建工中含有的重慶,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构成了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随后重庆玺升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商评委的裁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商评委裁定的判决后,重庆玺升公司上诉至北京高院。

  申请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关键在于对重庆含义的理解上。北京高院认为,重慶二字为重庆的繁体写法,虽然重庆玺升公司表示放弃重慶建工中的字和字商标专用权,但并不能排除重慶作为行政区划地名申请商标注册的实质。据此,北京高院终审驳回了重庆玺升公司的上诉。

  在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其中就有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即该地名具有指示地理区位之外的特定含义。本案中,申请人就指出重庆双重喜庆之意,即重庆作为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但地名具有的其他含义,必须是其固有的其它涵义,并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和提供者的作用。虽然重庆双重喜庆的其他含义、重庆玺升公司放弃了文字的商标专用权,但并不会影响消费者识别申请商标中的重庆作为行政区划地名的含义,在消费者的习惯认知层面上,申请商标中的重庆二字行政区划地名含义还是显于双重喜庆之义的。 (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