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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一站式许可能否开拓公平交易新路?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499 次

一边是蓝光相关产品巨大的市场空间,一边是尚未完全走出DVD专利阴影的生产厂商,在蓝光技术势不可挡的发展洪流中,蓝光专利池的一站式授权模式渴望为蓝光市场注入一针强心剂。
      2011
7月,由飞利浦、戴尔、惠普等15家拥有蓝光必要技术的企业组建的一家名为蓝光有限公司(One-Blue)的蓝光专利池,汇集了总计逾8.3万件蓝光技术专利。截至目前为止,全球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2家企业获得One-Blue授权,其中有14家来自中国。
     
日前,飞利浦执行副总裁陆毕德(Ruud Peters)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蓝光专利池旨在集中为必要知识产权的交易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较现行与标准相关的知识产权的许可以及现有专利池机制更加先进和完善。长期以来,蓝光专利许可模式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有专家表示,One-Blue的新变化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使生产商和消费者的成本显著下降。然而,如果专利池在许可协议中设置相关限制性条款,采取联合定价,或者借助这种一揽子授权模式,凭借对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力,对被授权人搭售部分非必要专利,则将不利于专利池的长远发展,新的交易模式能否成功对蓝光产业将产生重要影响。传统授权模式饱受争议
   
“通过VCD 大概能看清人脸,DVD能清楚地看清人脸,而蓝光光盘则能看清人脸上的青春痘。”这样一句在电影圈中广为流传的比喻,形象地描述了蓝光产品的优势和特点。有数据显示,2014年,蓝光播放器全球规模将达到6000万台,这一数字在2015年会猛然增加到1亿台。面对巨大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多的电子厂商开始涉足蓝光产品,而拥有蓝光核心技术的企业则提前进行专利布局。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与庞大的蓝光市场相比,许多业内人士都认为,整个电子音像行业在专利授权许可模式上的创新要远远落后于技术的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DVD时代,虽然也有统一的DVD专利联盟,但是这一组织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显得十分松散和无序,往往各自为战。以飞利浦、松下、东芝为代表的专利优势企业,都拥有各自的DVD技术专利和格式,根据格式的不同,向被许可人收取不同的专利费用。久而久之,市场上就出现了无序竞争,这一组织也被逐渐分化成几种不同的收费模式和收费主体。
     
不仅如此,在以往的专利池中,所有专利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而在陆毕德看来,这样的做法并不十分科学。“在由数量庞大的专利组成的专利池中,根据不同用途、不同结构分类,每件专利在其中的价值并不等同,如果将所有专利都平等对待,专利价值也就无法体现,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并不公平,而这种状况又会造成知识产权交易的不公平。”陆毕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专利交易流程带来诸多不便。
     
已经在飞利浦从事知识产权及标准化工作近40年的陆毕德认为,蓝光技术在全球市场的高速增长,需要一个与之相配套的专利交易体系,需要建立更加便捷的交易渠道,制定统一的授权许可标准,消除障碍,简化交易流程,这对于蓝光技术和蓝光产品在全球的推广与应用都将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
      蓝光专利池亮点受关注
     
陆毕德的这一想法很快就演变成了事实。2011年,由飞利浦牵头成立了一家名为One-Blue的独立授权公司,邀请了业内多家知名硬件厂商参与,针对蓝光产品的必要专利提供产品授权服务。在这一蓝光技术专利池中,有许多创新的亮点受到了业界关注。
     
陆毕德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蓝光专利池以统一的标准专利费率进行授权,专利池中的专利清单、授权条款和费率均公开和透明。蓝光专利池将秉承公正、透明、合理和非歧视性原则,在专利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框架内进行授权。
     
由于蓝光产品是向前兼容的,不仅包括蓝光技术,还涉及到许多与DVDVCD等相关的技术。“针对这一特点,在我们所加入的授权商中,要求他们不仅将蓝光相关的必要专利放到这个专利池中,还把DVDVCD相关产品的必要专利也一并加入进来。和之前相比,省去了被许可人以往需要逐一获得授权许可而带来的麻烦。这一变化不仅简化了产品的授权过程,也降低了许可费用和交易成本。”陆毕德说,对于专利价值重要程度的不同,在专利池中也进行了权重区分。
     
目前,蓝光专利池中已有包括飞利浦、戴尔、惠普、日立、LG、松下、索尼等在内的15家拥有蓝光必要技术的企业加入,带来了总计逾8.3万件蓝光技术专利,受到了42家授权厂商的青睐,其中有14家企业来自中国。
      
专利交易需要公平环境
      
知识产权创造的目的在于转化和应用。随着知识产权价值的提升,知识产权交易日趋活跃。然而,传统的一对一的授权方式,在效率和成本方面,显然不能满足现代工业发展的需要。上世纪90年代,专利池授权方式的出现,为解决以上矛盾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从事多年知识产权交易的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总裁杰勒德·潘涅库克(Gerard Pannekoek)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尽管各国专利池的建设已日趋完善,但专利池在专利授权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如何使标准授权和地区特色相结合、如何统一授权标准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他表示,推动标准化的交易模式能够加速技术转让与创新,为专利技术转让带来更为便捷、高效的市场流动性,从而提高专利技术的交易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蓝光专利池在简化交流流程、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确实有了许多变化,但他同时指出,不排除出现控制市场,形成垄断的可能性。如果专利池在许可协议中设置相关限制性条款,采取联合定价,或者借助这种一揽子授权模式,凭借对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力,对被授权人搭售部分非必要专利,这也不利于专利池的长远发展,新的交易模式能否成功,对蓝光产业将会产生重要影响。
  
“专利池中的专利都经过独立第三方专利评估机构的评估,不必要专利会被排除在外。”陆毕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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