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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成功化解“彪马”发飙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454 次

被诉方缴纳赔偿金后原告现场撤诉,这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武汉中院)调解彪马欧洲公司诉武汉市汉正街30余名经营户销售侵犯商标权服装的庭审现场。近日,30余位经营户、连同场地出租方武汉市三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因销售侵犯商标权服装而被彪马欧洲公司推上被告席,在武汉中院知识产权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被诉经营户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损失共计3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据统计,从2009年底开始,彪马欧洲公司就陆续将武汉市销售侵犯该公司商标权的经营户告上法庭,至今已经审理了此类案件近300起。此次武汉中院成功集中调解不仅为权利人肃清了市场上的侵权产品,更是为今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售侵权服装,多家商户同被诉

 

汉正街,位于武汉市汉口的繁华地带,自古就有“天下第一街”的美誉,如今更是成为了全国知名的商品集散地,汇集了国内外多个品牌。由于是享誉国内的知名市场,近年来,一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不断滋生,很多销售侵权商品的经营户开始活跃起来,给汉正街这条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商业街蒙上了阴影。

 

据悉,此前彪马欧洲公司发现汉正街上一些经营户销售的产品的标识与其持有的商标近似,若不仔细对比难以辨别。甚至有一部分产品标识与彪马欧洲公司的“PUMA”标识完全相同。随后,彪马欧洲公司委托相关公证人员,对汉正街浙江鞋城内多家销售印有“彪马”商标的商品进行了现场证据保全,随后委托律师向涉嫌侵权的30余位经营户、连同场地出租方武汉市三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寄发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销毁相关侵权商品并赔偿损失。

 

在交涉未果后,201212月底,彪马欧洲公司将上述人员及单位诉至武汉中院,要求他们赔偿因销售侵权产品所造成的损失近200万元。

 

据悉,“彪马”(PUMA)品牌于上世纪40年代成立于德国,如今,它的销售足迹遍布全球80余个国家,“彪马”(PUMA)品牌的鞋与服饰凭借贴近年轻人的嘻哈风格,受到全球消费者的青睐。此外,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目前,彪马欧洲公司在中国共申请注册了32件商标,包括“彪马”、“PUMA”、“彪马PUMA”、“街头足球 STREET SOCCER”等。

 

助握手言和,唱响调解四部曲

 

“通过我们与涉案双方的多次交流,最终使得双方达成经营户停止销售被诉产品、向彪马欧洲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调解协议。” 武汉中院知识产权庭商标组审判长魏大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调解的结果,双方都表示相当满意。”

 

据魏大海介绍,近年来,个体工商户销售假冒产品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始终占据半壁江山。由于此类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权利人期望值高,侵权人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不强、抵触情绪大、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使得案件处理异常棘手。为了有效调解此类案件、减轻审判压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武汉中院知识产权庭积极摸索,特针对此类案件创新调解方式,摸索出一套“四步”方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四步”方略分别是“耐心倾听:消除对立情绪,为调解营造良好氛围;明确态度:澄清法律误解,为调解树立基调;调适预期:拉近差距,成功实现调解和专业引导;提供建议,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四个部分。从多个角度协助办案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加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更合理、快捷地审结案件。

 

“加上此次成功调解的销售侵权‘彪马’服装案,武汉中院已经审理了彪马欧洲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件近300起,有效地肃清了武汉市场上假冒‘彪马’商标的不法行为。”魏大海对记者说。据他介绍,2012年武汉中院共审理商标侵权案件近400件,很多被告是个体户,其经营能力有限,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会综合考虑他们的经济能力,衡量相应承受能力后再确定赔偿数额。如今,武汉中院每年都有大量的案件以调解结案,不仅使案件当事人取得了满意结果,更是节省了案件审理时间。(张 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