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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民企起诉苹果侵犯专利 索赔100万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2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14 次

日前,南京市中院接到无锡一家企业的一纸诉状,被告是大名鼎鼎的苹果公司……

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称,苹果公司iPhone4、iPhone4S和iPhone5三款产品,均侵犯了公司的一件专利,并于昨日向南京市中院状告苹果公司,暂时提出100万元的赔偿。

疑惑 越看越眼熟 “苹果用我专利,招呼都不打”

今年40多岁的周贞宏是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半年前,一位朋友发现他仍然使用老式按键手机,就送了他一部iPhone4S手机,让他体验一下卖得一直很火的美国“苹果”。

做通讯技术出生的周贞宏,拿到手机后,首先对手机的各种功能进行了仔细研究和体验。结果他发现了一件怪事,“当我看到手机上一项叫‘个人热点’的功能介绍时,总感觉这项功能很熟悉。”周贞宏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看完了关于这项功能的介绍后,他猛然想起,这不是自己在10年前就申请了实用型发明专利的《移动式桥接装置》技术吗?而现在,这项专利技术,属于自己目前所在的公司所有。

“通俗说,安装了带有这种桥接装置的芯片后,带有互联网接入功能的通讯产品就可以连接到电脑或其他产品上,实现网络数据共享。”周贞宏说,而苹果手机上的“个人热点”功能,正是通过这项技术,共享手机蜂窝数据连接,使手机上网数据连接到电脑等设备上,进而使这些产品能通过手机功能,间接连接到互联网。

为了确定苹果手机确实侵犯公司的专利权,他花了几天时间,收集了苹果公司发布的手机功能介绍,并研究了部分功能的原理。

“通过研究,我发现iPhone4、iPhone4S和iPhone5三款手机都使用了我的专利技术。”周贞宏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美国公司一向声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没想到在中国热销的产品,竟然侵犯我们公司的专利权,而且获利巨大,连招呼都不打一声。”

调查 从iPhone4到4s再到5 苹果公司三款手机都涉嫌侵权

周贞宏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早在2003年8月11日,周贞宏所在的公司就将“移动式桥接装置”申请了实用型国家专利,2004年7月28日,获得专利授权。当时的专利授权人是周贞宏所在的公司,而专利设计者,则是周贞宏和他的四人技术团队。

2010年11月30日,这项专利技术最终授让给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2年1月20日获得该专利所有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认定,全部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该专利在整个保护期内一直维持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用型专利从申请日算起,只要按期交纳了年费,就享有专利保护。“从2011年iPhone4手机开始在中国大陆公开售卖,到今年8月11日我们的专利到期,这期间的侵权是肯定的。”

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文耀锋称,发现公司专利被侵权后,公司就委托专人收集证据。首先是收集了iPhone4、iPhone4s以及iPhone5三款产品关于侵权功能的介绍,以及弄清了苹果公司使用这项技术的方法。

周贞宏称,公司领导在集体商议后,决定状告苹果公司维权。

追问 为何要一口气告三家? 三家单位都因侵权获利 希望引起苹果公司重视

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决定把美国苹果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南京的授权经销商南京酷之动数码产品有限公司作为第三被告,索赔金额暂定100万。

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贞宏称,美国苹果公司设计、生产手机iPhone4、iPhone4s以及iPhone5,并安装使用了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享有专利保护的移动式桥接装置,且没得到公司许可,因此构成侵权。

而美国苹果公司又授权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生产、进口、销售上述产品;南京酷之动数码产品有限公司作为前两家公司的授权经销商,未经享有专利公司的许可,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均构成了侵权。

“这三家单位的行为均构成了侵权,所以都被我们列为被告,”周贞宏表示,“这是为了能引起苹果公司的重视,并表示公司维权的决心。”

为何只索赔100万? 手机销量难获真实数据 因此暂时象征性索赔

周贞宏称,苹果公司的三款手机,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销量巨大,相应的三家公司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而对他们持有专利的公司来说,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所以提出经济赔偿的请求。

既然周贞宏称以上三家公司获利巨大,那为何又只索赔区区100万?对此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的管理层回应说,目前该公司暂时无法获得苹果公司三款手机的真实销量数据,因此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暂时也难以获得详细评估,加上专利保护时间于不久前已到期,苹果公司的侵权时间不算很长,“只能是象征性索赔。”周贞宏说,从仅索赔100万的角度来说,“苹果公司运气还算不错。”

目前该专利已经到期。“要是这项专利技术保护期还有几年才到期,那我们公司作为受损方,首先会跟苹果公司提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必须先停止在大陆销售相应的产品。除非支付相应的专利费。”周贞宏说,类似的技术,哪怕再低的专利费,数额肯定会超过百万。

为何在南京起诉? 起诉地点距无锡近方便维权 南京法院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苹果公司被指侵权的三款手机,在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有销售。按照相关规定,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可在国内任何有苹果产品销售的城市打官司。但公司领导层商量后,考虑到南京是江苏省省会,距离公司所在的无锡不远,加上南京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视,所以决定在南京打这场官司。

苹果中国公司暂未回应

日前,现代快报记者一直尝试与苹果中国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服务热线的接线员给记者提供了一个邮箱,明确告知是公司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统一邮箱,有什么采访需求,直接发邮件联系,无法提供其他联系方式。

从昨天下午2点开始,现代快报记者先后发去3封邮件,请求就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状告苹果公司侵权一事进行相关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并未收到任何回复。目前南京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提醒 国内公司须防外国公司侵权

“虽然专利已到期,但到期前的侵权,肯定要有个说法。”贝尔特物联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文耀锋称,苹果公司的做法,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利益,依法维权一方面是维护公司的权益,另一方面主要是借此提醒中国的高科技公司,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在专利权方面,防止被外国公司侵犯。

链接 苹果公司在中国屡成被告

    “树大招风”的苹果公司在中国屡成被告,继深圳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案后,不久前上海一家公司认为苹果的人机对话系统“Siri”侵犯了公司专利,将苹果公司告到了上海法院。(记者 李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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