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本所提供下述文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批准证书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
3、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
a/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并签订许可合同的,提供许可合同的复印
?件;未签订许可合同的,提交有关被许可人、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间等情况的书面说明;
b/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
c/已知的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除以上资料需提供外,企业还需要填写海关备案申请表并打印授权委托书;将签好的两份文件及基本资料邮寄到本所。本所的通信地址和邮编是:深圳市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深圳书城)19楼国内部(收),邮编:518008
(二)本所收到您的寄来的海关备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批准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资料以及代理费后,经审核无误,盖章后给您寄回一份合同,同时准备开始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制作完毕后向海关递交该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三)递交申请文件以后,本所还会将递交的申请文件、本所的代理报告整理后呈交给您保留。
(四)本所会在第一时间将海关下达的有关文件转交给您,并对您今后可能要做的事情给予进一步的建议。
备注:如果您对上述的配合程序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的内容,请直接打电话0755-82073638 82073698或发送电子邮件webmaster@sts426.com给本所,我们将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您所需要的帮助。
相关文件下载
商标权海关备案申请表
专利权海关备案申请表
版权权海关备案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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