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行业要闻

著作权法修改九大问题分歧严重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61 次

    4月14日,记者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问题座谈会上获悉,国务院法制办针对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汇总形成了8万多字的书面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反馈意见中对于送审稿每一个修改点都有不同意见,尤其对大改还是小改、权利客体、权利内容等九大问题,意见分歧很大。至于新法何时能出台,取决于有关方面能否尽快就法律涉及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介绍, 现行著作权法全文为6章61条,于去年底递交国务院的送审稿是8章90条。条款数量上增加了三分之一,而修改内容却远远不止于30条。除对体例结构、权利体系进行调整外,修改草案重点对授权机制、交易规则和救济措施进行了重大变革。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司处长金武卫表示,从收到的200多份书面意见来看,对于此次修法应该大改还是小改,有完全不同的意见。 有意见希望维持现有法律构架的稳定性,因为现行法构建的法律概念运行时间长,已经被社会各界所熟悉;不一定要把所有内容都搬到著作权法里,有些可以在条例和司法解释中体现。

    金武卫介绍,意见较为集中的其他问题包括作品如何定义,作品种类划分等关于权利客体的问题;权利内容如何合理化;增设追续权是否合理;版权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何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与著作权的行使和保护相关的问题。反馈意见主要来自权利人组织、司法系统、行政机关和专家学者,此外,国际社会对此次修法表示了高度关注。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于2011年7月正式启动,如今距离正式出台还没有时间表。中国人出台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对此表示,著作权法确实要比其他法律更复杂,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宽、广、细、微。上述九方面问题中的任何一个细微问题都牵扯利益,牵扯利益就会牵动面很广,都会影响整个法律修订的推进。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等共同召开。会议邀请了中国台湾学者介绍了中国台湾正在进行的著作权修改情况,并就修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交流。4月初中国台湾著作权法修改稿第一稿已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孔中表示,作为著作权法继受国,制定著作权法如果置社会实情于不顾,仅依照外国法制蓝图依样画葫芦,容易成为各国法制的大拼盘。我们应基于实际本土经验,兼采外国法制之长,自成一体,同时也符合国际条约的要求。(刘仁)

上一条 :
下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