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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案件基本特点及成因分析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46 次

近期,深圳市对全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发现该市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已由过去的制售劣质商品为主过渡到制售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为主。截至20128月,该市今年以来查处打击制假售假大要案件数1159件,62%以上涉及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权益保护。

二是侵权类型相对集中,以商标侵权为主。20109月至20124月,深圳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96件,依法对749人做出有罪判决,其中涉及侵犯商标权犯罪共有243473人,分别占案件总数的40.77%和有罪判决总人数的63.15%。深圳市知识产权局201219月共查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582件,其中商标案件占90.46%;版权案件占6.19%,专利案件占3.35%。  

三是侵权商品类型与深圳产业结构特点密切相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查处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反映,侵权商品种类主要涉及移动通讯、电子数码和服装鞋帽三大行业,各占40%、24%、20%;排名前三的涉案商品为手机及配件、电脑配件及耗材、服装,均是深圳传统优势行业。侵权对象以国际知名品牌和热销商品为主,约占案件总数一半,涵盖微软、苹果、诺基亚、三星、金士顿、香奈儿、耐克、迪斯尼、路易威登等知名企业品牌。

四是侵权主体以中小企业居多。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占企业类侵权主体总数近九成,这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有关。另一方面,在面对世界经济危机,外贸出口总量下降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为追求短期效益,不惜以生产侵权商品为主要利润来源。

五是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商品成为新的侵权行为表现形式。深圳市网络经营主体近18万个,近67%传统企业已经开展网络商品交易业务,201219月份网络交易总额达200亿元人民币。伴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商品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新的表现形式,由于目前对电子商务市场统一有效的多部门监管合作机制尚待完善、部分现行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监管手段有限等原因,这种侵权行为对执法监管部门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六是深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深圳市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遭到来自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阻击,长期、频繁的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中,付出高额成本,华为、中兴、比亚迪、朗科、燕加隆等深圳市知名企业在国际市场都先后被卷入知识产权诉讼。这主要与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对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了解不足,缺乏全球化视野有关,也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打压、阻挠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