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树立标杆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培育形成一批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联合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此次培育工作,培育内容包括宣讲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关政策,推动加大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服务的力度,培育和发掘市场需求,发挥培育单位的作用,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供需对接,组织培育单位之间的研讨交流,引导培育单位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培育单位应满足成立3年以上、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工作人员10人以上,近2年无投诉、惩戒和诉讼,基础条件好、成长较快、资信良好、成功案例多,主营业务符合重点培育方向等培育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各地推荐单位中遴选确定第二批50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组织开展培育工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