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这个知识经济社会,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已经成为竞相争夺的“香饽饽”。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很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陷入商标纠纷。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HYT” 商标泰国抢注案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HYT” 商标就在与泰国代理商的沟通中,很“郁闷”地被抢注了。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无线通讯设备终端及无线通讯系统工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东南亚、东欧、非洲、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从1998年至今海能达平均每年以50%的速度增长,连续五年保持国产品牌无线对讲机产销量第一,并连续六年被深圳市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的对讲机知名品牌。海能达分别于1994年10月5日和2004年9月8日在第9类“通讯导航设备”和第9类“双向无线对讲机,程控电话交换设备,网络通讯设备,调制解调器,手提电话,通讯集群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电子信号发射器,计算机软件(已录制)”产品上提出了“
”商标的申请注册,并分别于1996年7月21日和2007年5月14日被核准注册。从2004年开始,海能达全面展开海外商标注册计划,先后向全球约100个国家提出了 “
” 商标的注册申请,并同时向泰国提出了注册申请。
2004年11月12日,精英在泰国商标注册处2004年10月20日的商标公告中发现海能达 “
”商标被Mr. Natawut Wongsasatian在第9类电子产品上抢注。通过调查发现,抢注人是海能达在泰国的代理商,但在抢注时海能达并未与对方签订代理协议,仅有与对方往来的电子邮件、信函以及互访时的照片,由此可判定对方的抢注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由于泰国是海能达重要的销售市场,为了妥善解决海能达面临的商标抢注问题,精英制定了谨慎、周密的维权方案,一方面,为了维护双方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精英建议海能达积极与泰国抢注方进行协商,使对方撤回注册申请或达成转让协议;与此同时,海能达向泰国商标注册处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防止协商不成耽误了异议时限,致使对方的注册申请顺利通过审查。异议理由如下:
1、海能达旗下产品在中国国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在
泰国地区更是取得了骄人的销售成绩,而抢注人是海能达产品在泰国的经销代理人,双方在业务上有实际的联系。根据泰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泰国是实行使用优先制的国家,应尊重商标在先使用方的合法权益,不予核准抢注方的在先申请。
2、抢注人抢注的“
”商标与海能达“
”商标在
字母、字体上完全相同,而且“HYT”是无含义单词,是海能达独创设计和首先使用的,抢注人明知和应知“
”商标属海能达所有,并已被核准注册,其抢注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恶意,属不诚实的商业行为。
期间,精英与抢注人进行了多次谈判,最终与抢注人达成了转让协议,“
”商标的商标权属海能达所有,我方撤销了商标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