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首家获得质量保证体系国际认证的啤酒生产企业,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拥有目前国内乃至世界上最先进的现代化啤酒生产技术设备,年生产能力达40万吨,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啤酒行业前十名,是深圳市首家获得CIQ原产国标识保护证书的企业。
从1985年成立至今,在企业蓬勃发展的同时,金威啤酒持续推进商标推广和品牌建设,先后被评为“深圳市知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并于2005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等百余项荣誉称号,成功地打造出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商标。
金威啤酒是精英的重要合作伙伴,在其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中精英一直都不遗余力。2005年11月11日,申请人沈大中(以下称被异议人)在第32类产“啤酒;麦芽啤酒”商品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锦威JINGWAY X及图”(以下称被异议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 2008年6月13日在第1123期的初步审定公告中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号为4994053。

(被异议商标) (引证商标)
对此,精英受金威啤酒(以下称异议人)委托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指出:
1.异议人的“金威啤酒KINGWAY 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异议人独创并持有在先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被异议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相同商品,被异议商标抄袭他人驰名商标,沿袭他人驰名商标的显著部分,存在混淆、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从而客观上损害异议人的驰名商标利益,应不予核准注册并禁止使用。
据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被异议商标“锦威JINGWAY X及图”与异议人于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金威啤酒KINGWAY K及图”商标的图形构成近似,第4994053号“锦威JINGWAY X及图”商标在“啤酒;麦芽啤酒”商品上不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