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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全民阅读网”商标驳回复审案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1157 次

今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2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情况,深圳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城市(不含直辖市)冠军,2012年国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就有五家是深企,这与深圳的阅读氛围是离不开的。一个城市民众阅读率的高低,阅读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城市软实力和综合实力的强弱,影响到城市的总体文明程度和创造能力倡导全民阅读是力量型智慧型创新型文化建设的根本选择

为鼓励市场阅读,深圳市政府一直不断地创新方式,其中,全民阅读网是深圳市适应网络时代阅读特征,顺应新阅读潮流,扎实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由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主办,由深圳出版发行集团下属的深圳市书城电子出版物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运营,是市民阅读文化生活的门户网站。“阅读那些事,尽在天空下”,全民阅读网为市民提供一种全新的网络阅读体验空间,全方位满足市民阅读文化生活需求。打造的具有较强文化格调和良好商业前景的文化服务平台,立足深圳,辐射粤港澳,走向全世界。

全民阅读网于2010年8月上线,在上线的同时,其运营主体深圳市书城电子出版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申请人)就委托精英知识产权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在第41类“学校(教育),教学,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电子桌面排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教育信息,文字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图书出版,就业指导(教育或培训顾问)”项目上申请注册第8619046号“全民阅读网”商标,国家商标局以改商标使用在所申请的服务项目上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为由,于2011年6月2日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申请商标

对于商标局的驳回决定,申请人不服,委托精英于2011年6月30日向国家商评委提出了复审申请。针对商标局提出的缺乏显著特征,精英提出了以下几点理由:

一、申请商标所申请的服务项目为“学校(教育),教学,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电子桌面排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教育信息,文字出版(广告宣传册除外),图书出版,就业指导(教育或培训顾问)”上,虽然“全民阅读网”文字对其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的特点有一定的叙述性,但并不是对服务项目的直接描述。申请商标所申请服务项目包括了除在线阅读服务外的其他服务,申请商标的服务内容是丰富、广泛的,申请商标并不全部涵盖;

二、从整体外观上看,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虽然只是由文字构成,但字体已做了美化,进行了艺术加工,前后汉字之间都一笔连接而成,不间断,该特征在整个标识中具有很强的显著性;

 三、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从而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该文字已经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而且,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其他电子出版物机构也在类似服务上使用“全民阅读网”文字。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不会给公众造成混淆;

    四、申请人通过申请商标“全民阅读网”,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平台,引导全体市民多读书,提高文化素质,从而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因此,申请商标有一定的公益性,经过申请人持续宣传倡导,社会公众多读书、读好书的意识不断提高,申请商标得到广泛关注,具有极强显著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深圳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如不予核准注册,将不利于维护已形成的稳定的市场秩序,给申请人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困难,同时也对深圳市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造成影响。

为支持复审申请,精英向国家商评委提供了中共深圳市委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国内第一家全民阅读网,力争三到五年内将其打造成最具影响力的专业网站”)、申请人所获得的与“读书月”、“阅读网”相关的荣誉以及媒体对申请人的申请商标的广泛报道和宣传等大量的材料,最终,国家商评委支持了我方的意见,于2013年3月25日作出了商评字[2013]第08470号决定书,决定申请商标“全民阅读网”予以初步审定。

而在深圳市政府和市民的大力支持下,“全民阅读网”不断发展,陆续获得了新闻出版总署评选的2011最具潜力发展网站、“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项目、“全国出版业网站百强”(深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等荣誉,已成为了展示深圳城市文化,记录报道深圳阅读活动,宣传展示城市人文景观的国际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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