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案件
业务概述
注册商标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商标注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该注册商标应维持注册的理由,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商标维持注册
适用范围
- 已注册商标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申请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答辩
服务流程
利情况,提供法律意见
由书,答辩期限内提交申请
理由,补充材料期间内提交
交付材料
答辩通知书原件
(内容包括:法律依据、事实与
理由、证据目录、证据材料)
实施周期
1、答辩期限从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起算30日,收到之日以信封邮戳日为准。
2、提交异议答辩后有3个月补充证据期。